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永寿地处“秦陇咽喉”、“古丝绸之路”第一站。南接闻名中外的乾陵,西邻东方佛教名刹法门寺,北界倚崖雕凿的彬县大佛寺。总面积889平方公里,耕地51万亩,林地38.1万亩,草场32万亩,辖7镇6乡,19.16万人口。2006年,永寿县辖7个镇、6个乡:监军镇、店头镇、常宁镇、仪井镇、甘井镇、马坊镇、豆家镇、御驾宫乡、渡马乡、上邑乡、渠子乡、永太乡、永平乡。永寿物阜民淳,人杰地灵。绵绵四千余年悠久的历史,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留下了不少人文景观。汉大臣陆贾墓、汉建信侯娄敬墓、唐宰相长孙无忌墓、唐柳公权书写的神道碑、北宋古砖塔、金大定铁钟等文物,令人温故知新,壮怀激烈,是观光旅游的好去处。